十堰街头绿化果树相继挂果市园林局:禁止采摘不可食用半岛官网!

发布时间:2024-03-27 22:39:30    浏览:

[返回]

  半岛sports入秋以来,十堰城区不少行道树、绿化树果实相继成熟,但个别市民攀枝采摘的行为有失文明。

  10月17日上午9点,在四方山南门广场帐篷搭建区,一名灰衣男子正爬上柿子树,脚踩树枝采摘柿子果。全然不顾树下张贴的禁止采摘告示牌。在旁边的海棠林里,两位女士脚踩草坪采摘树上的海棠果。

  记者从市园林局了解到,目前我市广场游园、街头小区所种植的大多为绿化果木树,果实不可食用。

  市园林局植物保护站站长王德胜介绍,这些绿化果木树的果子没有食用价值,口感很差,个头小果型不规整,且用于园林植物的农药毒性比用于蔬菜作物上农药毒性高,残留的时间更长。

  工作人员介绍,十堰在绿化建设方面主要采用银杏、石榴、桃子、枇杷、香橼、柿子、海棠等果木树,总量在12800棵左右。这些绿化用途的树木果实,市民不可随意采摘。

  《城市绿化条例》规定,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,情节严重,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,可以并处罚款。

  王德胜表示,国务院颁发的《城市绿化条例》中明确规定市民不可随意攀枝摘花,采摘果实,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;在果木树挂果的季节,市园林局将加大巡查管理的频次,遇到采摘果实的市民及时劝阻和制止,果木树的养护管理上加大肥水管理,加大浇水施肥的频次。

  文明创建 茅箭区彭家沟社区开展“巧手绘风筝春风放纸鸢”活动

搜索